2009年12月31日 星期四

Holmes需不需要這個世界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Holmes。也有可能是Arsène Lupin,或任何一個有腦、無腦的英雄。說到這裡,我就要說我忘記替我腦中建構的Holmes加上一對大胸肌,但就算有了胸肌,我腦中的Holmes還是跟Guy Ritchie(導演)的有些不同。但既然命名為英雄,也就代表他們所做的事情大同小異,只是手段不同而已。所以重要的是英雄本身,而不是他所做的事。


Holmes恰好趕上胡元瘋狂想要成為聰明人的欲望之潮流。我的幻想是,擁有足夠多的聰明才智,連書僮都可以不要。你懂我的意思。平常我都被我的笑話逗到不行了(我是說我自己,不是周遭的可憐人),如果我再聰明那幾分,我就可以上山吃自己,而不必在從別人身上吸取永不足夠的自信心。聰明者如Holmes,對精神真善美的追求應該建立在破解懸案當下的快感。但暗藏在拯救倫敦(美國、世界)的故事情節底下,Holmes卻哭哭看著Watson準備成家立業。Conan Doyle沒有跟我們說,但Guy Ritchie卻跟我們說了。從Holmes遲遲不肯見Watson的未婚妻Morstan,到見了面就把別人氣跑的舉動;在Holmes進行下一步之前,由於已經摸透Watson的個性,他也能留下一些誘引Watson跟著一起去探案的線索。我的老天爺啊Holmes真的離不開他的好朋友;雖然我猜我的偽冷血使我無法更深刻的理解他們兩個之間的關係,結果我還是沒有figure out為什麼Holmes一直想要死在Watson的旁邊。


我以為Holmes都自己一個人在鄉間小路上,或是偽裝成馬伕時,super的推知案件發生了什麼事。所以按照老Guy的說法,除了胸肌外,我還忘記給Holmes「人性」。沒有辦法,Conan Doyle連Holmes對Irene Adler的感覺,都強調Holmes只是精於計算的機器,強調沒有戀愛的感覺(雖然我小時候就覺得他在唬爛)。或許那時候大家期待的英雄就是超級計算機,但這樣的一部超級計算機能引起眾多讀者的瘋狂卻讓我不解。到底,超級英雄是不是就可以只當個英雄,其他的事情都交給經紀人就可以了。如果我今天加入了智商兩百俱樂部,會不會也覺得人世間實在無聊透頂,而需要額外的刺激來幫助自己逃離無聊的世界。


我承認我沒有好好討論的重點-Holmes對Watson緊抱不放的緣由為何。總不會是導演想要跟我們說現代人生活壓力大人與人之間非常的疏離你看他們都是好朋友無論你是否是隻野獸你總得要有個感情上的寄託。我們知道Holmes熱愛音樂,我們也知道音樂對某些人來說,是表達情感的一種有效率的方式。這樣Conan Doyle也認為Holmes是位性情中人。但我想我也不要那麼固著在我的Holmes不再是superhero了(然後我覺得原因可能是他太重視Watson了以防你沒有看懂我上面的呢呢噥噥)。或許就只是簡簡單單的補完了Conan Doyle沒說清楚的段落。畢竟House也老愛死黏著Wilson,但我也是天天準時呵呵大笑,一點也沒有要排擠他的念頭。


所以寫完這篇文章我就更愛Sherlock Holmes (2009)了。但聲明是我對裡面的笑點感到非常的滿意。而且其實以弱弱的看過大部份原著的小朋友,也就是在下我,覺得Holmes推理的過程其實沒有差非常的多,大概還是符合Conan Holmes*(我猜)會有的思考模式(這邊就是要炫耀我覺得我有猜到Robert Holmes**下一步的行動,有些啦)。


雖然只有在上面幾行的內容但我還是挪下來當附註:Conan Holmes指的是原著小說Holmes的形象,Robert Holmes指的是Sherlock Holmes (2009),由Robert Downey Jr. 所演出的Hol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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