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為迷失在其中,我放任自己沉浸在電影裡、隨著劇情往下走而不去多做思考。所以在靜待工作人員名單跑完的同時,才驚覺Elise賠上了自己大半的人生來懷念用一種很驚人的退場方式離去的愛人。再回去找Richard,就變得好像是母親放任自己的女兒重蹈年輕時的覆轍一樣。的確,Elise不知道Richard用跟驚人的退場方式同樣誇張的方式猝死。她只知道她跟神秘客相處了短短兩天,卻花了她一世的時間去尋找。
但我只是想說,在1972年的慶功宴上,如果我是Elise,我會默默的請他在懷錶上面簽名,然後做些失戀的人該做的事。眾所皆知我的紫紫保溫瓶因本人愚蠢的緣故而遺失了,紫紫杯可愛簡單又實用,沒有它的日子只能讓我緊抓著我丟失它的痛苦不放。但其實在買之前我就有想過丟失的可能性,且預知不見的時候我一定會叫爸叫母的跟別人哭訴,想盡辦法的把憤恨的情緒傳染給每個倒楣知道我弄丟水壺的人。結論是:如果當初沒有父親在旁邊大力推薦保溫瓶的好處,我一定會以「反正最後一定會不見」的理由,拒絕將它帶回家。
不倫不類不浪漫的比喻完,要進入正題了。
我想你的問題會是:那男人呢?
理性。用事實築一層厚厚高高的圍牆。反正我也只認識Richard指甲屑屑一樣多的時間,天曉得他是怎麼樣的人。(翻白眼)你不知道匆促交往/結婚最後分手的機率有x%這麼高嗎?搞不好他有腳臭,搞不好他有香港腳!結果會是你也不知道你到底是愛這個神秘客還是恨被你加諸許多特質的討厭鬼。又,反正你也分不清楚,那就別忙了。人生有限,或許無解的題目存在的目的就是無解;所以就問1972年Richard手邊有沒有俗氣的麥克筆吧!有的話就請他簽個名,不必像電影裡面坐在硬梆梆的搖椅上。你可以握著懷錶,像個嬰兒般的好好睡一覺,起來繼續面對僅存的人生。
另一個結論是,如果讓我來當女主角,不但不能從邊緣途徑吸引到人,連中央途徑也哭哭的弱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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